嵩昆加油站验收报告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以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》(公告 2018年 第9号),现将嵩县嵩昆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情况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嵩县嵩昆加油站项目
建设地点:嵩县木植街乡大力坡村
建设单位:嵩县嵩昆加油站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,自查报告,其他事项说明,附图附件
公示时间:2019年8月2日——2019年8月30日
联系方式:15138779797(邓战委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